证券代码:200512 证券简称:闽灿坤 B 公告编号:2023-023
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1、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。
2、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。
一、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: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、召开时间:2023年5月19日(周五)下午2:00整
2、召开地点: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椭圆形大楼二楼会议室
3、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
4、召集人 :公司董事会
5、主持人 :蔡渊松董事长
6、会议召开的合法、合规性: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,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。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(二)会议的出席情况:
1、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人,代表股份 85,543,249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.1419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,代表股份 85,100,411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.9030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人,代表股份 442,838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.2389%。
2、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6人,代表股份 85,543,249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46.1419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,代表股份 85,100,411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45.9030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 7人,代表股份 442,838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3、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人,代表股份 2,712,283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.4630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人,代表股份 2,269,445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.2241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,代表股份 442,838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.2389%。
4、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人,代表股份2,712,283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1.4630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人,代表股份2,269,445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1.2241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 7人,代表股份 442,838股,占公司外资股股份总数 0.2389%。
5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:
出席、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:董事 4人,监事 2人,高级管理人员 3人及证券律师2人。
二、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:
(一)表决方式: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。
(二)表决情况如下:
议案一、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二、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三、202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四、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五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六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七、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449,4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903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081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08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八、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449,4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903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081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(适用有发行境内、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): 同意 85,449,4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903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08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九、关于控股孙公司上海灿坤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449,4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903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449,4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8903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08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618,4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.5417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92,50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.4104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十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董事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10.01.候选人:选举蔡渊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2.候选人:选举林技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3.候选人:选举王友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4.候选人:选举蔡秉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:
10.01.候选人:选举蔡渊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2.候选人:选举林技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3.候选人:选举王友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0.04.候选人:选举蔡秉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10.01.候选人:选举蔡渊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10.02.候选人:选举林技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0.03.候选人:选举王友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0.04.候选人:选举蔡秉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10.01.候选人:选举蔡渊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0.02.候选人:选举林技典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0.03.候选人:选举王友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0.04.候选人:选举蔡秉夆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
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表决结果:蔡渊松、林技典、王友良、蔡秉夆同意当选。
议案十一、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290,16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04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2943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290,16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704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2943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459,194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.6688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.2833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459,194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.6688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.2833%。
议案十二、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290,16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704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2943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290,16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704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2943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459,194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.6688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.2833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459,194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.6688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251,789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9,289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.2833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十三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13.01.候选人:选举刘鹭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3.02.候选人:选举吴益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3.03.候选人: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:
13.01.候选人:选举刘鹭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3.02.候选人:选举吴益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3.03.候选人: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
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13.01.候选人:选举刘鹭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3.02.候选人:选举吴益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3.03.候选人: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13.01.候选人:选举刘鹭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3.02.候选人:选举吴益兵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3.03.候选人:选举汤金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
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表决结果:吴益兵、刘鹭华、汤金木同意当选。
议案十四、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(审计委员会召集人)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十五、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(非审计委员会召集人)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议案十六、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16.01.候选人:选举杨永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6.02.候选人:选举丁红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:
16.01.候选人:选举杨永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16.02.候选人:选举丁红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85,100,411股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16.01.候选人:选举杨永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16.01.候选人:选举杨永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16.02.候选人:选举丁红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:2,269,445股
表决结果:杨永全、丁红明同意当选。
议案十七、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薪酬的议案
总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85,541,949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有股份的 99.9985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15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 1,300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:
同意 2,710,983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21%;反对1,300股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479%;弃权 0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),占出席会议外资股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表决结果:表决通过。
三、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:
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(深圳)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,经办律师黄楚玲、黎晓慧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;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;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股东大会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四、备查文件:
1、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;
2、 法律意见书
特此公告
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董事会
2023年 5月 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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